当前位置: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派驻单位

机构设置

公安分局

班子成员

     田      经开区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侯志军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夏卫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红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建良  党委委员、副局长

     戴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联系人及电话      0730-8836731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级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民警。

(四)防范、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五)管理指导各派出所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

(六)依法对全区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十)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管。

(十)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办市级公安局和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