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万庆华 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高 峰 党组成员,副主席
宗道春 党组成员,副主席
童 智 妇联主席
陈争仁 团委书记
张 奕 团委副书记
职能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合理使用工会经(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