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
葛 辉 党工委书记
周 辉 党工委副书记 管理处主任
张超良 党工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统战委员
欧新平 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 武装部长
张端午 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李艳洁 管理处副主任
陈 静 党工委委员 宣传委员 管理处副主任
任美荣 党工委委员 组织委员
吴正正 管理处副主任
联系人及电话:徐志 15580112066
职能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制定全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处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对社区财务进行指导和审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外来人口,组织民事调解,保护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诉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
4、负责本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文化教育、劳动服务等社会事务和城市防汛、森林防火等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城市管理、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6、服务辖区内的项目建设。
7、完成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16个)
党政办、党建办、纪工委、经济发展办、文教卫办、综治办、乡村振兴办、安置与拆迁办、应急管理办、民政办、环保办、财政所、工会、劳保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禁拆治违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