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课提纲】
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解读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教授 李桂华
2019年4月
201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目的和重大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制定出台《条例》,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判断。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第一句话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了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
2、制定出台《条例》,是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的现实需要。1927年“三湾改编”,首次提出“支部建在连上”。《条例》把“支部建在连上”作为全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并且放在这么重要的位置,在党内法规中,这是第一次。
3、制定出台《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党要管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基本原则和经验,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4、制定出台《条例》,是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迫切需要。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党的十一大《党章》第一次提出“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展到今天,战斗堡垒作用,已经成为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本质特征。
5、制定出台《条例》,是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制度保障。我们党越是长期执政,越要强基固本,越要为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制度保障。《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
(二)《条例》制定的依据、过程和制定工作主要遵循的原则
1、《条例》制定的依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
2、《条例》制定出台的过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3、《条例》制定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四是体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五是贴近基层实际操作需要。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条例》共8章37条7300多字,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概括地讲,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党支部的定位、职责和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条例》第2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2、党支部的职责。《条例》第2条规定,党支部有七项职责: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3、党支部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条例》提出“五条原则”,也就是“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三是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五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1、党支部设置的主要形式。《条例》第4条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创新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条例》提出,要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主要有四种情形。
3、成立党支部的程序。包括4个步骤: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并批复→召开大会选举→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4、调整和撤销党支部的程序。
5、临时党支部的成立和撤销。
(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一是宣传和贯彻落实任务;二是组织党员学习任务;三是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任务;四是密切联系群众任务;五是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任务;六是监督任务;七是提意见建议和向上级报告情况任务;八是通报情况和党务公开任务。
2、不同领域党支部都承担着不同的重点任务。《条例》第10条从十个方面,分别明确了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高校中的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四)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总体来说,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就是“三会一课”中的“三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及会议、党小组会。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2、支部委员会。支委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基本方式。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条例》第15条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条例》规定,“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
3、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条例》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5、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一次。
(六)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1、支委会的设立、组成、任期和产生。《条例》第20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2、支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3、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包括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训、表彰和考核等方面。
4、支委会的监督和党支部书记的考核。
5、对软弱涣散党支部的处理。
(七)党支部的领导和保障。
1、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
2、党委组织部门的具体责任。
3、对抓党支部建设的监督问责。
4、对党支部开展的保障措施。《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
1、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勇担政治责任。
2、牢固树立“党建总揽”意识,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三是要遵循工作规范;四是要坚持示范引领;五是要转变工作作风。
3、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一是支部设置标准化;二是组织生活正常化;三是管理服务精细化;四是工作制度体系化;五是阵地建设规范化。
如何抓好新时代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三抓”:一是抓书记;二是抓支部;三是抓党员。市委刘和生书记强调“四个必须注重”:一是必须注重党建总揽;二是必须注重责任担当;三是必须注重基层先行;四是必须注重作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