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侨联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62号)和省编办《关于岳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湘编办复字〔2016〕48号)精神,设立岳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为正处级群团组织。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积极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确保各级侨联依法开展活动。
3.制定全市侨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
4.积极参政议政,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和推荐。
5.围绕经济建设,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引资引智,为侨服务。
6.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广泛了解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制订侨务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配合立法部门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按照中央、省有关部门和市委要求,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7.负责市侨联所属单位的有关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侨联组织的业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侨联内设2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文印、来信来访和财务、审计、会务、保卫、保密、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侨联重要决定、决议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与本机关各科室和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侨联组织建设有关协调指导工作;参与人大、政协的侨界代表、委员人选及省侨联委员的协商与推荐;负责侨联干部业务培训;办理侨联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有关手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等有关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经济联络科
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指导各县市区侨联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负责调查和反映全市侨情和海外侨情;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台侨商及其社团,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和各种联谊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促进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依法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市区侨联办好经济实体,扶助归侨、侨眷投资兴业和侨联所属企业的有关工作;调查投资环境,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侨(爱)心工程”的落实,创建社会服务品牌。
三、直属单位
市侨联下设权益保障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为广大归侨、侨眷和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侨界群众信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