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路街道
岳阳楼区望岳路469号 0730-8554333
胡立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
领导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
二、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统筹辖区发展。统筹落实市、区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整合街道管理、监督职责和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文化、物业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民生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加强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五)维护平安稳定。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
(六)监督执法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根据授权开展简易执法。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社区自治平台,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负责落实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法定职责任务;根据授权,负责承接上级人民政府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有关事项。
(十)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主持街道行政工作。
负责政协、党建、干部人事、统战、共青团、退休干部、政法、综治、维稳、治安、信访、禁毒、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司法、工会等工作。
负责人大工作、重大项目等工作。
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交通整治、环卫、爱卫、市场监管等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负责办公室、党建、干部人事、机关事务、网信、档案、综合调研、绩效考核、后勤、宣传、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科协、妇联、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负责财政、税务、审计、经管、优化营商环境、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
负责发改、科技工信、金融商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库区移民、住建、物业管理、建筑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殡葬、水利、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动物疫情预防控制、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等工作。
望岳路街道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协助街道领导处理党务和政务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信息、档案、网信、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综合调研、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人:李满勇, 联系电话:0730-8554333)
2.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民宗侨务、社会工作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负责人:姜振)
3.生态办公室。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湖)、林、田治理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人:方强)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协调二、三产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发改、科技工信、金融商贸、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负责人:蒋文生)
5.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综治、维稳、治安、信访、禁毒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易水龙)
望岳路街道设下列事业机构: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田佳嵘)
2.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数据管理、政务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周忠立)
3.城镇建设事务中心。承担住建、物业管理、建筑业、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周四毛)
4.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方面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负责人:冯军)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殡葬、水利、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人:刘超)
望岳路街道设下列派驻机构:
1.财政所。负责街道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监管、税务、审计等工作;防止街道、社区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等工作;指导和监管社区财务工作。(负责人:龚毅)
2.司法所。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指导街道法律顾问工作;指导行政调解和相关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社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人:谢爱春)
3.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爱卫创建、市容管理等工作。(负责人: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