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路街道2015年禁违队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高效型、廉洁型团队目标,深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客观公正、权责明晰、注重绩效的考核体系,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考核对象
禁违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共性工作30分
要求禁违中队全体队员共同完成的工作,包含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共性工作分解详见附表一。
(二)个人岗位职责70分
要求禁违中队每名队员必须履行的个人岗位职责。个人岗位职责分解详见附表二。
(三)以下情况可加分
1.创造性工作加分。在工作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效,产生较好示范效应的一项加2分。
2.在组织拆违行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3.宣传报道加分。在区级各类平台上每发表一篇反映禁违工作的新闻加0.5分,在市级以上平台发表一篇文章加2分,加分不超过5分。
四、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采取每月一考核,每年一总结的办法。
2.共性工作以日常考核记录和检查情况为准。
3.个人岗位履职情况以日常考核为准,日常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
4.加分项目需要提供相关有效文件审定。
五、奖罚办法
1.绩效考核奖励由加班奖励和绩效奖励构成,加班奖励为每人每月200元,节假日未加班或月度请假超过三次以上的取消加班奖励;绩效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评定等次:100分以上奖励300元;95分—100分奖励200元;90分—95分奖励100元;85分—90分奖励50元;85分以下的不予绩效奖励。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连续6个月取消个人绩效奖励。因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个人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当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自身原因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因工作不力,影响中队整体目标实现的。
六、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副主任张美雄任组长,禁违中队中队长刘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和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