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
岳阳楼区五里牌白杨坡69号 0730-8678228
暂无
(国家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配合上级水利主管部门拟定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具体由湖南省岳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试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职能转变。岳阳楼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水利规划、水利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管体制改革及水利管理、水利协会、全局实事、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水利建设股、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股、堤防管理股。
个人简历:
刘吉浪,男,汉族,岳阳楼区人,1970年11月出生,1990年03月参加工作,1994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函数本科学历,现任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
负责水行政执法、河湖管理、水土水资源管理、水保水资源服务、法律法规、“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法规股)、河长办、河湖管理股、水土水资源管理股、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
个人简历:
李薇,女,汉族,岳阳楼区人,1981年04月出生,2002年0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民革,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党建、宣传、综合治理、禁毒、信访维稳、爱卫、组织人事、机关事务、档案、财务、工会、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团支部、办公室、财务股、工会、妇联。
个人简历:
余得水,男,汉族,湖南汨罗人,1987年08月出生,2011年09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办公室(负责人:丰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人:袁育敏)。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区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刘玲)。归口区级水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水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组织审查、审核许可文件发放及相关的行政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承担区政务中心水务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与水行政许可有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水利工作调研和起草综合材料;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组织调查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四、河湖管理股(负责人:刘廉明)。承担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区河(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区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区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承担区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五、水土水资源管理股(负责人:李冈)。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区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
六、水建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人:倪志攀)。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试规程,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负责辖区内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的审批,按权限实施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建设项目审批(其中,按照法律应由政府批准的,组织实施审查);负责对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行业队伍能力建设;负责全区水利信息化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区级水利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
七、堤防管理股(负责人:李强)负责韩家湾、东风湖、吉家湖3条一线防洪大堤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巡察管理工作,协助城区水利建设基金收集工作。
八、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负责人:沈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根据授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具体由湖南省岳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试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九、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林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根据授权,负责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拟定水利方面的全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指导、监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提出区级水利投资安排建议;审核区内重点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辖区内河道、堤防及其水闸等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洞庭湖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辖区内河道治理项目(含中小河流治理)的实施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全区灌区、泵站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渠道、水塘、山塘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水利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业务指导与服务;指导全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引进、水利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和科技成果管理。
十、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负责人:胡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根据授权,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和用水总量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资源调度;组织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组织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组织实施年度取用水计划管理;指导全区街道(乡)供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监督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组织拟订节水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用水定额标准;组织制定节水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组织征收权限内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监督检查;组织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与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监测、调查与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