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

机构名称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街道朝阳社区花板湖路20号 0730-2991673

负责人

李泽锋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三农”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和指导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行政区域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按权限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一)组织和指导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体系,指导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肖军
党组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李泽锋
局长

  主持行政工作


周世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党建、安全生产、宣传、青年组理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谢伟
副局长

  负责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与平安建设、农业生产、农业防灾减灾、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农机管理、农业统计、农业争项争资、农业项目管理、畜禽水产生产监管、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产品认证、农业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河长制,分管农业综合股、农垦股(项目办)、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股(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农安综合股(禁捕退捕办)。


刘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卫生保洁、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机关档案管理、干部人事管理、信访、工会、政府采购、审计、计划财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工会、计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


龙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开发与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与治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争取与管理、扶贫资产监管,分管纪检妇联办公室、乡村振兴股(乡村振兴办)、农村人居环境指挥部办公室、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


  (一)办公室(负责人:漆立,电话:0730-299169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档案、重要文稿、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乡村振兴股(负责人:李智超,电话:0730-2991695)。

承担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议;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区直单位(部门)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协调社会帮扶、行业(部门)帮扶工作;拟定扶贫开展科技推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与扶贫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政工人事股(负责人:罗嵩,电话:0730-2991673)。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人:文彩萍,电话:0730-8678618)。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设,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各项专项资金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监督全局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对街道(乡)相应专项资金实行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五)行政审批股(法制股)(负责人:李乐雄,电话:0730-8983636)。

承担政务公开和农业行政许可项目管理,负责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负责农业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组织审查、审核许可文件发放及相关的行政服务、行政性事业收费以及评审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做好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负责农业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股(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人:蔡伟,电话:0730-2991690)。

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研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与规划建议,负责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贯彻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贯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李宁,电话:0730-2991652)。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八)农业综合股(负责人:张乐才,电话:0730-2991686)。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市内履约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推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起草农作物发展政策、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拟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依法监督管理农业机械维修;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农机质量事故和纠纷;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九)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负责人:梁向荣,电话:0730-2991673)。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建设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指导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资源开发利用。

  (十)畜牧水产综合股(负责人:李宁,电话:0730-2991652)。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指导和监督动物检疫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统一管理渔业水域,组织实施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下设所属事业单位:

  (一)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产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陶晓姣,电话:0730-8220679)。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根据授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查,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例行检查和监督抽查,迅速报告当地发生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努力减轻事故危害;负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监督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制订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方案;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法定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对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和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对动物、动物产品经营场所实施强制性防疫消毒工作;负责“瘦肉精”检测工作;负责对农作物危险性病、虫、草进行疫情监测,承担行政区域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

  (二)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乐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根据授权,配合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宣传培训;负责农业生产新品种、新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普及和推广工作;负责新肥料及病虫害控防指导工作,拟订农业科技培训、农民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布置和指导农业科技培训、农民职业技能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部署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和重点项目的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区范围内水产养殖业生产发展及专业户的发展、大面积水产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负责引进先进农业新技术及其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试验示范;指导农民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推广活动,组织农民开展农业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技术咨询和信息传递等技术服务;组织协调全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对全区农业休闲企业、农业产品物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并服务,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的交流合作,负责组织企业产品展销;负责组织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引进推广应用蔬菜科技成果,引导发展规模经营;负责全区蔬菜工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指导和帮助蔬菜基地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优质蔬菜,为蔬菜基地经营者提供生产、销售、信息等社会化服务,并进行蔬菜种植技术、职业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资经营户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种子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操作、维修、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咨询网络建设;服务、规范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和机械化农业生产;引进、试验、推广适应本地区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拟订农机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有关农机化科技政策的拟订与协调,负责农机化科研、科技成果鉴定、申报等有关工作;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

  (三)岳阳楼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负责人:梁向荣,电话:0730-8283818)。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根据授权,负责公园内商贸秩序及政府行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公园内相关文物保护、管理、申报等工作;负责协调公园宗教事务工作;负责公园的景区绿化、资源保护、公路维修、营林生产;负责公园内的林业、农业生产指导;负责公园内的林政管理,及时处理林政案件,协助查处林业刑事案件,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负责公园内景点的规划设计、保护与建设;负责公园内国土管理、禁违拆违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上级国土、规划、发改、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工作;负责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