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名称

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街道办事处9-10楼 0730-2296800

负责人

周剑锐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一)负责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规模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核准、备案、申报第三产业建设项目;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二)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设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申报工作。

  (三)提出全区重大社会发展项目计划;协调和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工作,提出我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促进的政策和建议;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录入、使用、监管及信用应用;监督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全区社会事业项目的申报工作;参与推进全区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区人民政府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核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招投标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管;参与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综合治理、督查等工作。

  (五)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成本调查、监审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价格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授权实行成本监审目录、列入区本级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题调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调查,农产品成本预测调查和农产品价格成本资料的开发利用;建立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价格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构成,分析成本变化因素及趋势,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承担区殡葬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湖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收费的政策、法规;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清费、治乱、减负的具体工作。

  (六)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区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负责省、市、区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审核等权限;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区重大项目的审批工作,拟订并实施推进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重大前期项目库建设。

  (八)负责全区省、市重大项目考核协调对接工作,组织协调省、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收集、推进调度、协调服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九)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监测标准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标准;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的节能验收工作;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能源统计报表的报送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督导;负责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处罚违法用能行为;节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受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合理、合法性鉴定认定业务;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其它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国防动员工作,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督导任务落实,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协调全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区内粮食与物资储备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对区内承储的地方储备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承担辖区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辖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完成粮食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企业管理,粮食和物资流通零售网点、仓储、加工设施等项目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推动辖区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开展粮食储运、加工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交流合作;承担智能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上级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承担编制全区救灾粮油及其他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订相关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全区居民救灾粮油及战略物资供应,承担粮食安全周宣传活动及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对军粮供应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为原粮食系统退休干部及改制企业职工提供服务;承担已改制粮食企业“双协解”人员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牵头负责管理原粮食系统遗留资产和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

  (十三)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剑锐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发改局全面工作。


杨彬
党组副书记、总经济师

  分管党建、群团、大宣传及意识形态、文明创建、法制、招投标、政工人事、价费管理、成本调查、工会、乡村振兴、老干等工作;分管法制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工人事股、价格管理股、成本调查股、党总支、工会;对接市发改委法规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商品价格和调控管理科,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工部、区委编办等。

  

苏甜
副局长

  分管项目审批、财务审计、规划计划、价格认证、深化改革、企业帮扶等工作;分管财务管理股、审批办、价格认证中心、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对接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科、市发改事务中心,区委改革办等。


陈志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指标统计、社会发展等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对接市发改委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和对口支援科、基础产业科、工业交通外经科,市统计局,区委改革办等。


易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后勤管理、政务公开、粮食和物资储备、物流发展服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平安建设、机关及联点社区爱卫、史志档案、绩效考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对接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办公室、物资储备科、粮安办、市军粮中心,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纪检组)、区政法委等。


卢刚
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国防动员、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对接市国动办,区安委办等。


邬艳君
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分管生态能源服务、安全生产(能源)、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环卫、生态环境等工作;主持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工作;对接市发改委能源科、资环科、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办公室,国家电网、国家管网辖区内公司企业等。


易丹
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协助分管重点建设项目事务及调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督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主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工作;对接市发改委评估督导科、财贸服务和信用建设科、市重点项目事务中心等。


  一、办公室(负责人:朱  军  联系电话:0730-2296800)。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要情信息、工作督办、提案和议案办理、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资产管理、信息保卫等行政事务。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人:吴晓梅)。

  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人员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交办相关工作。

  三、财务管理股(负责人:熊  婧)。

  负责编制和执行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稳定性;负责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包括凭证录入、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管理单位的资金流动,包括资金筹集、调度和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加强财务监督,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四、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负责人:汤  浩)。

  负责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规模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核准、备案、申报第三产业建设项目;负责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五、项目审批办(负责人:任  峰)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核。

  六、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负责人:殷  宇)

  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下达区本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七、法制股(负责人:王怀志)。

  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核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区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社会发展股(负责人:张  婧)。

  掌握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动态和运行情况,提出全区重大社会发展项目计划;协调和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工作,提出我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促进的政策和建议;监督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全区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申报工作。

  九、价格管理股(负责人:朱莉莎)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本级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听证的具体承办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有关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负责对生活必需品、及城乡居民服务价格进行定期监测、汇总、分析。负责价格预警及本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的处置。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

  十、成本调查股(负责人:易李琦)。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成本调查、监审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价格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授权实行成本监审目录、列入区本级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题调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农产品成本预测调查和农产品价格成本资料的开发利用;建立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价格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构成,分析成本变化因素及趋势,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负责人:郑邵维)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区内粮食与物资储备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对区内承储的地方储备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承担辖区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辖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完成粮食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企业管理,粮食和物资流通零售网点、仓储、加工设施等项目建设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推动辖区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开展粮食储运、加工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交流合作;承担智能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上级下达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

  十二、生态能源服务中心(负责人:邬艳君)

  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能耗“双控”工作。负责电力和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电网建设工程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监测标准以及能耗限额执行标准;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用能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划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及验收,监察监测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淘汰监督工作;负责政府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受理节能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处罚违法用能行为;节能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负责人:易  丹)

  负责研究提出全区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经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全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调度、督促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建设、维护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库。负责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前期条件的落实,拟订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政策及计划,督促和指导前期工作开展;负责区内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接、争取、联络。

  十四、价格认证鉴定中心(负责人:杨  操)

  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确认的行为。适用于下列情形中的价格认定工作有涉嫌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郭  杰)

  负责指导、服务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发展;承担重大物流项目的谋划、归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物流项目及物流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的事务性工作;协调推进重点物流园区、重大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基础设施、物流网格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物流业区域合作工作;负责现代物流创新发展的其他日常性工作。

  十六、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负责人:张  斌)

  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国防动员工作,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督导任务落实,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区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协调全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十七、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负责人:曾凯权)。

  承担编制全区救灾粮油及其他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订相关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全区居民救灾粮油及战略物资供应,承担粮食安全周宣传活动及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对军粮供应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为原粮食系统退休干部及改制企业职工提供服务;承担已改制粮食企业“双协解”人员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牵头负责管理原粮食系统遗留资产和相关遗留问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