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水之痛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根据交通部9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要求,凡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近年来,随着货物运输的快速发展,为减轻从业人员负担,今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就提出了到2018年底将逐步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目前就我省及我市的情况来看,如果您想从事货物运输仍需办理从业资格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