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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籍人员在岳阳市工作探亲假政策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给假20天。”那么,请问:探亲假四年休一次指一定要隔够四年并且到满四年后才能休还是四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休,但四年中只能休一次?非常谢谢!

写 信 人:万年太久
写信时间:2017-09-06 18:19:21
信件回复:

万年太久:

你好!政策理解为每隔4年可以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电话:0730——8882330.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7-09-14 11:32:50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