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斌同志: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相关“细则”文字稿已经多方征求意见、讨论,尚未发布,主要还是出于慎重,希望吸取其他地市的经验与教训,以求得我们的“细则”更科学可行。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程,尽快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