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刘先生反映岳阳洞庭大厦停车场收费的问题,我局迅速派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停车场属于岳阳洞庭大厦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管理,根据《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文件精神,该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按每小时5元/车计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通过监控系统由停车场保安进行计时收费,收费对象是不属于洞庭大厦经营业主的外来车辆,而投诉人刘先生不属洞庭大厦经营业主,所以停车场向刘先生收停车费,符合政策规定允许收的。
二、该停车场的收费没有进行公示,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已责令岳阳洞庭大厦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立即整改规范,目前,公示牌正在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监制,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做公示牌进行收费公示。
三、我们在调查情况完场后,将调查情况向投诉人刘先生回复,并向其解释相关的价格政策,投诉人表示理解,回复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