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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妻子能否单独成户
市长您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我妻子是岳阳楼区康王乡长石桥村人。我们于2016年5月份结婚,婚后想单独成户,但我的户口因为参军已经注销,妻子无法迁移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因此,想咨询一下,妻子能否与其父母户口分开、仍在长石桥村单独成户。如果可以,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写 信 人:竹林
写信时间:2016-11-24 00:01:00
信件回复:

竹林你好!

接到关于“军人妻子能否单独成户”市长信箱后,我区转派给康王乡,先回复如下:来信人系一名现役军人,其妻子是我乡长石桥村人,由于在役户籍已注销,男方无户籍,其妻户口无法迁至男方,想在长石桥村单独成户。收到信访件后乡政府高度重视,令党政办人员与康王乡派出进行了衔接,询问了政策,确是生活工作所需,符合条件的可以分户,分户基本政策规定要满足下列三点之一:(一)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公房租赁契约分户主手续的;(二)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三)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员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主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其他条件及操作流程建议本人具体询问长石桥村及派出所。

康王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回复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信时间:2016-12-02 15:37:36
满 意 度:
再次反馈: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的细心解答!很满意!
再次回复:

感谢您的满意评价,如有需要可以继续通过平台咨询相关问题。

回复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信时间:2016-12-09 14: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