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
您好!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但是男主户口早在九几年的时候,就已经迁出了集体经济组织A,在另外一个村B买了块地,并建了房子,一直生活至今,家有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而在去年的时候,看着周边村在拆迁,因担心老家会有征收,户主男将自己和儿子的户口再次迁回至A,因为户口早已迁出,再次迁回便没有土地了,成挂户口的。但是强烈要求在其老母亲的宅基地上,再建二层楼的房子,美名其曰给老母亲住。而现在已经建成。
法律中有规定说,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那这一户是怎么定义的呢?
这种,属不属于一户两处宅基地,又属不属于违法。
云溪镇回复:
我镇八一村村民“生鱼片”于2016年11月8日向市长信箱写信咨询: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怎么定义。
收到转来“生鱼片”的信访件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镇城建站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网名“生鱼片”所反映的折旧建新是符合建房条件的。如果所建房屋是其母亲唯一住房是可以重建,是符合建房条件。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