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湘:
您好!您对自来水阶梯价格的实行基数没有考虑基本因数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自来水基数的问题
目前实行每月每户15吨的基数标准,是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凡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城市,其第一级水量全省统一确定为每户月15立方米”的规定来制定的。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区分春秋和冬夏实际用水需求变化的情况,而是统一的一个标准基数。
二、阶梯水价级差的问题
目前实行的自来水计量水价分级,是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的有关规定来制定的。
由于自来水基数和阶梯水价级差是全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我委不能变动。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如实向省发改委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