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亮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因前段防汛任务繁重,根据省统一安排, 我市车改工作适当延后,县(市、区)车改预计10月份可正式实施。
2、根据中央、省车改政策规定,我市此次车改仅限于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编制人员。在保证节支率前提下,县(市、区)原则上按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正科650元/月、副科600元/月、科员550元/月、工勤人员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公车补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