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后,目前入驻意愿的是大型超市。
及时督促具体负责的局基层卫生科和行政执法办迅速予以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按照2008年湖南省《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通海路管理处辖区内设置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并规定其服务功能和业务范围。信访人所在地是城东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范围,如要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待区划调整完成后再通过调查研究方可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
2.通过现场调查,在八字门居民点297号门面原有一家非法诊所,在一个月前已被我局依法依规取缔,其它个体诊所均具备执业资质并办理了执业许可证。
我局负责科室的工作人员已电话沟通来信人,并告知具体调查及有关政策情况。
特此回复。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