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您好!
您的“关于小孩转学事宜”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转学规定。按湖南省学籍管理规定,转学首先需要经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双方同意,再由双方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上报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我市市区初中学校总量上可以满足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弟就读,主要以学生父母的本市房产证来审核学生的居住地,在市区无房产的,根据父母提供的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等其他证明实际居所的材料,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由在居住地所属初中学校在容量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就读,确因容量不足时可能统筹调剂。家长可在假期向所属的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交验上述证明材料申请转学。
二、生地中考成绩的处理。根据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要求,外省市回岳就读的初中生必须于转学时上交外省的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地毕业会考成绩证明,经学校统一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在每年4月10日中考报名前进行成绩认定,凡未按时提交生地成绩证明的不予认定,学生可于九年级中考报名时(毕业当年的4月10日前)申请参加我市八年级的生物、地理学科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201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