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姓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谁批的这个广告牌”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家河北港路口侧墙原设有一块巨型广告牌,系2010年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拆除的第一块广告牌。为配合当年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该广告牌业主单位岳阳市视艺广告公司带头支持、主动拆除,为整治工作树立了榜样。事后,该公司多次申请重新设立广告位以弥补一定的损失。考虑该公司对拆除户外广告行动起到了示范带头效应,同时鉴于设立高端电子屏广告既对城市亮化有一定的辅助效果,亦能为公益宣传提供宣传平台,因此批准其在原址上设立了高端电子屏广告。
由于您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我局工作人员未能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