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心国先生: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投诉新辉华府乱收费的信件收悉,我委即指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安排人员就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小区物业公司现按4.50元/吨向业主收取水费,其组成为3.03元/吨基础水价+8%水损+0.3元/吨生活垃圾处理费+二次加压电费0.93元/吨。向业主收取的水费中不包括更换智能水表电池费用,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自行采购该水表型号电池按15元/个向需更换电池的业主收取,业主如不愿购买由物业公司提供的电池可自行购买更换水表电池。
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更换智能水表电池费用的行为未违反政策规定,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