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先生:
您好!我是岳阳市蓝威保安公司一名保安员。驻点岳阳移动公司,在移动公司从事保安服务7年多,2014年移动公司将安保服务外包给蓝威公司,因此现在我的人事关系在蓝威公司。我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反映,希望得到解决。
一、蓝威公司不给我们保安员购买五险及公积金,并强势签订自愿不购买五险同意书,有部门查的话自行负责。如果需要购买五险的保安员,需从自己的工资里面扣除费用(包括公家与个人部分)。蓝威公司为规避责任,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如下变化:2014年合同约定,工资2000包含保险费用;201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合同变成,工资1200,保险公家部分800。请问这种不购买保险的行为合法吗?如不合法,请相关部门予以施压,给我们保安员购买五险及公积金。
二、移动公司将安保服务外包,且不断更换保安公司。导致在这里的保安员的工龄需要不断重新计算。2014与2015年蓝威公司都承认2014年以前的工龄,并予以发放相应的工龄工资,但是到了2016年,公司就不承认之前的工龄了。请问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三、无年休假。
四、节假日无加班费。保安员每月休息4天,岗位每天24小时不离人,但是从未发放过加班费。
关于以上问题,请派相关人员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