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
关于您反映的高中外省户籍学生参加湖南省高考相关问题,我办已于今天上午11:26电话向您回复,同时在阳光平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我省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凡符合以上报名资格的高中外省户籍学生均可在湖南报名参加高考,招生录取中与本省户籍考生都是一视同仁。
特此回复。
岳阳市招考办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