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您好!我是一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于2015年6月因宫角妊娠住院,在医院行宫腔镜手术流产治疗,医生建议休假1个月。后向公司申请1个月流产假,公司批准,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但所有工作仍然是本人在医院和在家休假期间独立完成。刚开始公司给与发放带薪工资,后因核查宫角妊娠是属于妇科疾病类型,公司无法申请到生育津贴,公司将我所休的假按病假类型计算工资。请问像宫角妊娠这种特殊情况到底是享受病假还是带薪流产假?公司按病假发放工资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