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
您好!
您的来信“4S店违规设置栏杆不合理”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现场查看,信中所说的路边“公共停车位'系位于比亚迪4S店门前空坪内,而未在人行道上,这些”公共停车位“系比亚迪4S店自行设置,非城管部门施划。
二、该店门前空坪产权属该门店业主所有,在其规划红线范围内。因该店业主准备重新经营二手名车,其在门店前坪设置栏杆,主要是方便自己停放车辆。针对其设置栏杆的行为,我局属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已多次上门,督促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目前该门店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尽快办理好行政许可手续。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