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家宝宝于今年9月12日在二医院出生。因宝宝吸入羊水,出生后直接转入了该院新生儿科,直到今天(9月19日)才出院,共缴费6千余元。因宝宝出生后没有落户和购买医保,我和我老公都购买了职工医保,我还买了新农合,但是我们咨询医院后被告知宝宝住院费不能报销,也不能用我和我老公任何一方的医保报销。
我有一位同学在娄底,她的宝宝跟我家宝宝情况类似,也是出生后开始住院,但他们在落户、购买医保后,在医院开了相关证明,就可以报销宝宝住院的费用。
类似的情况在岳阳肯定不只我们一例,我想咨询岳阳市的政策到底是怎样的?难道新生儿在落户、买医保前的住院费用真的不能报销?还是费用可以报销,只是老百姓不是很了解?
盼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