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
您好!
您的来信“电梯房不能将防盗网装在窗户外面是谁规定的”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防盗窗的安装问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民法通则》都做了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第九条规定: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另第十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外置式的防盗网存在着很多缺陷,一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二是易为盗贼攀爬入室盗窃提供方便,三是由于疏于管护年久失修,高空坠物伤人屡见不鲜。“自家的安全需要保障,路人的安全也需要保障。”,为起到美观和安全双重作用,现国内各地高层建筑住户多采用安装隐形防盗网,为了保护您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也可以考虑此方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