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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三医院打错针

尊敬的市卫生局领导,

您好!

我女儿今年1岁7个月。于2015年7月31日因手足口病在岳阳市三医院就症。在2015年8月3日上午在医院打吊针进行治疗时,因为护士工作怠慢问题,隔壁床吊瓶里的药已经打完都已经回血了,喊了很多次都没有护士过来换药。最后护士匆匆忙忙赶过来,将隔壁床的药瓶打错到我女儿这边。

做为父母,对于一个有着高度职业操守和使命感的护士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是痛心,我女儿目前才不到2岁,以后还有大好的青春等着她去享受。在事故发生后,护士及医生一直强调打错了针没什么问题,但是做为一个不懂医疗的普通老百姓我实在不能理解这个打错了针都没什么问题的说法。我只求医院开具一个对整个打错针的过程描述及道歉说明。

恳请市卫生局领导督促岳阳市三医院为此次事件做出合理处理,恳请医院为此次事故开具整个打错针的描述。

感谢市卫生局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处理。

写 信 人:曹孟
写信时间:2015-08-04 19:01:54
信件回复:

曹孟您好:

接到您反映“市三医院打错针拒不承认错误”的市长信箱信访件后,市卫生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事件基本经过

8月7日,医政科工作人员到市三医院医务科、感染科进行了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如下:患儿曹**,1岁7个月,因患手足口病于7月31日入住市三医院感染科诊治,给予炎琥宁抗病毒、补液等对症支持治疗。8月3日上午10:30左右,患儿在输完第二瓶药液后家属呼叫换药(第一瓶输注炎琥宁注射液),护士错将给邻床患者输注的炎琥宁注射液为患儿接上,约2分钟左右,家属询问仍在病房处理事情的护士,更换的液体是否为该患儿的药时,发现药物换错,护士立即关闭输液开关,护士长立即赶至病房,为其重新更换输液器,并接上第三瓶药液。当事护士及护士长当场认错,并安抚病人家属,查看患儿无异常,患儿母亲当时对事件处理没有异议且对发生的过错持有包容态度。8月4日,患儿经医生诊查病情痊愈无异后予以出院。

二、处理意见

发生该事件后,我委认为发生此类错误属医疗责任事件,要求医院予以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责令市三医院对事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三医院的处理情况如下:一是责令当事人登门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市三医院护理部主任带领护士长及当事人已于8月4日晚上登门赔礼道歉,患儿母亲接受。二是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全院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500元。三是扣科室当月护理质控分5分,护士长绩效分5分。四是责令该科室召开专题整顿会予以整顿。五是在全院性护理质量分析讲评会上予以通报,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此外,我们将督促市三医院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注重人文关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和满意度。                           

                              

                               岳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12

回复部门:市卫健委
回信时间:2015-08-12 14:55:40
满 意 度:
再次反馈: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仔细调查问题过程,但是还是有一些疑问。1.护士错将给邻床患者输注的炎琥宁注射液为患儿接上,约2分钟左右。错误注射时间应该不止2分钟,因为在换药的时候,护士习惯性的将药瓶里面的药挤压了一些在针管里面。发现药物注射错误的是我的母亲,我母亲今年已经53岁,反应没有那么快,在发现药瓶姓名不对之后跑去护士站叫的护士,护士过来后核对了名字之后才将药瓶拔掉的。
再次回复:

曹孟您好:

接到您再次反映市三医院打错针事件有关问题的市长信箱信访件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8月21日,医政科工作人员到市三医院医务科、感染科再次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与在现场的患儿母亲进行了联系沟通。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的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市三医院感染科相关护理人员认为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约为2分钟。同时,我委医政科工作人员与患儿母亲联系沟通后,患儿母亲认为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约为2-3分钟。

(二)关于输注炎琥宁药液剂量和不良反应的问题。

经查阅患儿住院病历,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为15滴/分钟。输注时间约为2-3分钟,约输入30-45滴;按20滴/ml计算,共约输入1.5-2.25ml,输入的量很少。通过市三医院感染科相关护理人员、主管医师调查了解,并与患儿母亲联系沟通,患儿用药后当时未发现不良反应后果。同时,经查阅注射用炎琥宁说明书,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半衰期短、代谢快,至今代谢产物早已排除体外,一般不会对身体产生持续的作用。

二、处理意见

发生该事件后,我委已责成市三医院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市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及当事人也登门进行了赔礼道歉。若家属对患儿目前身体健康状况存在疑虑和担忧,同时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家属近期带患儿到上级医院进行系统检查。若经检查后患儿身体状况存在异常,家属可通过权威部门鉴定,认定患儿身体异常情况是否与医方的过失行为有关。

此外,我们将督促市三医院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注重人文关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和满意度。 

                             

                              

                               岳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21日

回复部门:市卫健委
回信时间:2015-08-21 16: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