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孟您好:
接到您再次反映市三医院打错针事件有关问题的市长信箱信访件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8月21日,医政科工作人员到市三医院医务科、感染科再次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与在现场的患儿母亲进行了联系沟通。对您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的问题。
通过调查了解,市三医院感染科相关护理人员认为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约为2分钟。同时,我委医政科工作人员与患儿母亲联系沟通后,患儿母亲认为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时间约为2-3分钟。
(二)关于输注炎琥宁药液剂量和不良反应的问题。
经查阅患儿住院病历,患儿输注炎琥宁药液为15滴/分钟。输注时间约为2-3分钟,约输入30-45滴;按20滴/ml计算,共约输入1.5-2.25ml,输入的量很少。通过市三医院感染科相关护理人员、主管医师调查了解,并与患儿母亲联系沟通,患儿用药后当时未发现不良反应后果。同时,经查阅注射用炎琥宁说明书,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半衰期短、代谢快,至今代谢产物早已排除体外,一般不会对身体产生持续的作用。
二、处理意见
发生该事件后,我委已责成市三医院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市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及当事人也登门进行了赔礼道歉。若家属对患儿目前身体健康状况存在疑虑和担忧,同时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家属近期带患儿到上级医院进行系统检查。若经检查后患儿身体状况存在异常,家属可通过权威部门鉴定,认定患儿身体异常情况是否与医方的过失行为有关。
此外,我们将督促市三医院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注重人文关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感受和满意度。
岳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