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规划局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景凯阳光城的全体业主,在我们买房时销售人员说架空层的使用权是我们全体业主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在合同上只写了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使用权没有约定;本来小区就小,占地面积8421平方米,建筑面积36769平方米,绿化面积35.1%;我们售房合同上写的小区户数是260户,他们在现在的销售指导书上写了是263户,现在开发商要把架空层进行买卖,严重影响到我们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现在我们想咨询小区架空层在规划时的作用是什么?使用权到底归谁?开发商有没有权进行买卖?因为小区本来就小,如果开发商把架空层进行销售,以后我们小区的小孩将没有地方进行玩耍,老年人将没有了活动的地方,望规划局领导进行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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