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城建计划问题
您提到的“城建计划”,是中心城区城建计划,在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经市规划、城管、交通、房产、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以及岳阳楼区、经开区、南湖风景区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拟建项目申报,市住建部门汇总,并在部门、专家联合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城建计划草案呈报市政府专题研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待审核审议程序完成后,再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文件。
1、您所述“城建计划只有芝麻没有西瓜”的问题。
市民一般会把城建计划误解为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水利、航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等等,其中一些是中央、省直管项目,并不全都是城市建设范畴,也并不都是城市政府的工作范围。如公路建设,主要为国家投资,国家总体规划,一条公路可能会跨几个省(市),地方政府主要是协助做好有关服务以及配套地方公路。而城建计划一般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排水等等。同时,考虑到资金来源的不同,没有涉及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的项目,暂时没有列入到城建计划中,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公路建设项目等等。鉴于临港产业新区、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建项目因投资渠道、建设模式与市直项目区别较大,城建计划编制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范围内。因此本年度计划中拟完成投资22.89亿元只涵盖市区一部分城建项目。综上所述,编制城建计划的目的,主要对有利于民生利益、经济发展、城市环境的部分项目起指导、督促作用,对未列入城建计划的其它项目,并不代表就没有实施。
2、关于部分备受市民关注多年的城建项目问题
关于“城区107国道扩建、皇姑塘立交桥”项目,作为“临湖路”建设项目,已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列入城建计划中的“新建”和“续建”类项目予以实施,建设单位为市交建投,今年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具体情况建议由市交建投回复。
关于“王家河治理上7座桥梁建设”为城市规划内容之一。大家都知道,要将城市规划这张蓝图变成现实需要一个过程,几年甚至数十年。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面开花,一蹴而就。同样,城市桥梁也需要分步实施。2015年城建计划中,“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配套道路桥梁” 已计划今年完成虎形山东路,启动巴陵东路、刘家山桥2座公路桥和月亮桥人行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市水建投。至于您所指其他项目,因不具备实施条件、城建资金等原因,暂未列入今年城建计划。
二、关于城建工作年度责任目标及政府考核监督机制问题。
各相关责任单位均要按照城建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努力推进项目建设。鉴于城建项目有其特殊性,特别是资金、征拆等不定因素较多,因此,市委、市政府并未将其列入硬性考核指标,只将其中部分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紧迫的重点工程列入全年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根据省、市关于精简考核检查评比工作的精神,城建项目推进情况不单独考核。但我们也会积极采纳市民意见,在今后的计划编制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究,积极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将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纳入到城建计划,确保计划实施到位。
特此回复,再次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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