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万庾镇三合村村民,本人在2014年12月30日,承包了本村的二个鱼池共20亩。现在在搞养殖,在支付承包款时,口头约定,等到2015年5月份油菜收完以后,和鱼池其他养殖户一起,每个鱼池让出一点地,把鱼池中间的一条公用道路铺设加宽。但是,现在第一个鱼池的承包人,不愿让地,因为是第一个鱼池不让地,所以这条路就修不了,为了这个事,二次找了本村村支书协商,但最后给出的答复是,村里出面解决不了这个事。但是不修路,人进出都成问题,更不用说鱼池要用到的一些物资。
现在我就是想咨询市长,遇到这样的事,还能不能解决,如果可以解决,我们该找哪里解决!
以上 敬请市长评阅!
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