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
您好!您关于高层建筑防雷有关问题的信件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马先生对防雷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规定,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金属门窗须做接地。当防雷装置设计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气象部门会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并要求设计单位修改完善;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后发放《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当设计要求比规范要求更为严格时,则施工以设计要求为准。
2、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气象部门根据跟踪检测报告,不合格的下放《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并督促整改,合格的下发《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3、现行的主要的防雷装置验收标准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规范》(QX/T105-2009)。
接闪带规定的最小截面要求是:镀锌圆钢直径8mm,扁钢50mm2,窗户的接地预留采用4*12的镀锌扁钢。
接地电阻按建筑物的基础深度来划定,一般埋深超过5m的基础按不大于1.0欧姆要求,不超过5m的按不大于4.0欧姆要求。当设计要求比规范要求更为严格时,则以设计要求为准。
特此回复!
岳阳市气象局
201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