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先生: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监控视频记录显示,您于2015年4月15日早上7点16分在雷锋山站点第29号桩位刷卡取车,虽未能推出公共自行车,但系统认定您已取并开始计费。由于您当时不知情,又转至旁边桩位刷卡取车并骑走。比对系统监控视频和用户使用记录,在您取走车的那个桩位的5分钟前有一位女士已刷了卡但未取走该公共自行车,之后您在此桩位上刷卡取走了公共自行车,然后还至金鹗公园东门站点,实际骑走的公共自行车是您之前的那位女士刷出的。
建议您以后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如再遇到类似刷卡过程中出现故障的现象,可通过站点管理箱上的查询系统或立即致电公共自行车客服热线8881116,由专业工作人员来核实相关情况,减少您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由此带来的不便望请谅解。同时,我局将会加强对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改进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