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
您好
对您反映的其母亲的退休问题情况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在我局接到李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我们马上与李先生展开了联系。根据李先生提供的情况进行查询,李先生母亲是2014年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由于湖南省2014年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未出台,所以现在还办理不了。并跟李先生解释清楚,在标准出台后会马上办理。
至于李先生反映的其母亲2013年就已经到达退休年龄,是否能拿到之前的退休金,也已经明确答复李先生。根据湘劳社政字[2006]13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非因法定事由并经规定的主管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时间的,单位应及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因单位缓报、漏报等原因未及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的(以下简称缓办退休人员),仍按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的有关基数和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开始发放。缓办退休手续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时间,仍以其达到法定正常退休时间为准确定。缓报、漏报期间的待遇,由企业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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