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市民来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说明
2015年3月19日,收悉“12345”热线服务办转办徐先生关于《收回闲置土地,修个小型公园》的来信件,登记编号为75098。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就市民反映闲置土地问题,指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来信中,市民徐先生反映“侨联学校北侧、容鑫花园南侧,有一个10余亩的空地。据了解,这块地2007年8月由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容鑫花园小区办理了用地手续。”
经调查,容鑫花园小区土地出让合同为2007年6月2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为25.84亩,即为现在已建成区。也就是说徐先生反映的10余亩土地不在容鑫花园小区开发商华容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虽然有可能如徐先生所说,县规划委员会确实批准了该地块为住宅建设用地,通过了规划条件的审批,但国土资源部门并没有办理该空地的用地手续。
据了解,该空地实际面积有23亩。2007年,环城村与华容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用地协议,但因土地补偿款问题,该土地至今未实际交付华鑫公司,实际仍由村民使用。由于该地块并未办理用地手续,更没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存在土地未开发而闲置的问题。
综上所述,徐先生反映闲置土地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该地块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不能适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局没有收回该土地的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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