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下:
一、工作安置问题。
来信人属2013年冬季退役士官,在2014年9月根据经开区康王乡《关于请求增加并提前安排退伍军人到我乡工作的请示》的报告及各级领导的批示,已将2013年冬季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官)全部安置在康王乡进行半年以上试用工作,正式安置待经开区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再正式启动。同时,各待安置士兵(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服从意识、考勤出勤、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成绩都会作为今后安置的考察成绩。
二、生活补贴问题。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在退役士兵(官)正式安置后,一次性发放半年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不需要安置的可办理自主就业手续,发放自主就业奖励金。
以上是我局针对《市长信箱》关于2015年转业士兵的工作安置问题的回复,如有其他关于退伍安置等方面问题,可与我局优抚安置科联系(联系电话:0730-8720503)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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