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后来因为失业,交不起职工医保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只得转成了居民医保,今年好不容易重新找到了工作,单位为员工买医保,可是我去转医保关系时,市医保中心不接收,要我把前两年的医保补上,
并称有红头文件是这样规定的,在此,想求证医保政策相关问题。
1、医保根据国家政府,都是即时享受的,也就是说在参保状态时才可享受医保。请问岳阳市医保政策是不是这样?
2、如果不补全在岳阳市的医保的话,那没办法在岳阳市工作了?因为正规单位必须要买保险,但岳阳市医保系统又必须转移医保关系,如果我因为不交医保费转移不了就没办法购买?
3。我中间失业一年多,没有向政府申请援助,现在凭自己再在本地就业,这样的情况,也要求我自己补全医保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这合理?
心惶且切,不知有无将问题反映明确,如有疑问可以致电本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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