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1998年12月入伍,2010年三级士官到期后转业,2012年年初经华容县民政局安置上班。我了解到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我到县人社局查询,我的养老保险是2012年开始缴费的,也就是安置工作后才有养老保险方面的记录,1998年至2012年之间没有任何信息显示。
2012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后,军人转业养老保险方面都趋规范,有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直接到人社局办理交接手续就可以把以前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衔接上了。
那么请问,我2010年转业的,怎么办理以前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手续。到县人社局窗口问,工作人员也不是很清楚如何办理。但现在不办好,二三十年后退休后再办理,相关资料难以找齐,物是人非,会很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