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wh:
您好!
根据您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从2012年起,岳阳市市直单位安置的营职(含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采取“核定岗位、量化考核、计分排序、自主选择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具体情况简要解释如下:
(1)核定岗位:由市军转办、市编办等部门根据安置人数,确定安置单位(岗位)。
(2)量化考核:由基本素质分、综合表现分和政策照顾分三部分组成,严格以部队审核移交的军转干部个人档案原始资料为依据。
(3)计分排序:根据量化考核计分高低依次排名。
(4)双向选择:如有安置计划的单位需要具有文秘、外语、计算机、财会、医务、工民建等专业特长(技能)的军转干部或特殊人才,市军转办在收集综合安置单位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安置单位根据单位的需求,军转干部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两者之间可以进行双向选择。由市军转办根据军转干部的考核计分情况审定安置对象。
(5)自主选择:未达成双向选择的军转干部,按考核计分排序,依次在确定的安置单位(岗位)内征求意愿。
2、岳阳市军转办根据安置进程,适时召集全体安置对象,公布以上各安置环节情况,其中考核计分结果需得到军转干部本人确认。
3、市纪委或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