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盛市长:
我是“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当年年满17周岁,在农村直接参加劳动了2年,现在我退休了,才发现我下放农村的2年没有计算工龄,,有关部门说档案里没有知青办的什么表,不能计算工龄.我了解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可以计算工龄,岳阳为什么不能执行,请问要找哪个部门?
付先生:
你好!
通过和你电话联系,得知你所指的“有关部门”是指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规定,子女随父母下放,年满16周岁的应该是算工龄的。你可到组织部提取你的档案再到县人社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