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供销社家属区,位于楼区白杨坡路路口,建设于1993年,是一栋集办公和住家于一体的6层住宅,建设有地下车库6间,整个小区有一个院子。
请问地下车库是否有产权,如果有,是属于全体业主还是楼区供销社?如果没有,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还是楼区供销社?小区院子是否属于公共用地?是否纳入了公摊面积?
您好:
车库和杂屋间根据目前的惯例,一般不进行产权登记,不在房产证上体现。但是产权归属还是有,可以在购房合同中体现。
根据所述,该车库无法确定是否已出售。如果没有出售,产权归属应该属于原单位。
小区院子属于公共用地,家属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院子用地面积不计入房屋公摊面积。
岳阳楼区房产分局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