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排烟设置相关问题的回复
接到《市长信箱》转来的关于餐饮许可问题的信访件后,开发区环保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对信中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市民熊先生所反映的岳阳福溋宾馆,餐饮厨房排烟设置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对于油烟管道设置问题环保法律法规未做出相关要求,我局将会要求该店依照环保要求对油烟采取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开发区环保分局
接到转来《市长信箱》“请问餐饮许可相关问题”的市民来信后,开发区工商分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员赶赴市民熊先生所反映的岳阳福溋宾馆有限公司,对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岳阳福溋宾馆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全城热恋1栋101-103号门面,经岳阳市工商局核准登记,于2014年4月1日对其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陈勇华,注册资本508万元,核准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服务;宾馆、酒店的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由此可见,岳阳市工商局并没有核准岳阳福溋宾馆有限公司从事酒店和餐饮经营,其仅仅只能对宾馆、酒店进行管理和投资,没有经营资格。我们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经营酒店和餐饮的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我分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通知书》,责令其在15天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我们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经开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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