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李胜明反映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的回复
李胜明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中的来信收悉。关于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农民工创业等问题,我乡党委政府极为重视,特安排负责企业、招商工作的分管领导调查核实,现就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李胜明系我乡二王村黑鱼组村民,在外打拼十多年,小有成果,已在广东省佛山市北滘镇沙头涌工业区建立北滘滨胜机械厂。2013年底,李胜明决定回乡创业,回报家乡。经二王村委会讨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同意其在本组租用三亩荒地,用于办厂。李胜明于2013年11月20日,与黑鱼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在未办理任何手续且乡政府不知晓的情况下,便开始采购设备、搭建临时厂棚开工生产。我乡禁违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其违规搭建情况后,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撤除,同时告知,在未办理合法手续前,不得再建。此后,其一直在露天生产,2014年7月,李胜明书面报告乡政府,申请建厂,我乡主要领导考虑到实际情况,同时为了保护返乡人员的创业热情,以乡政府名义出具了请示报告,由我乡主管招商、企业的领导负责到开发区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三荷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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