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长信箱中李珍一户房屋改建问题的回复
自接到市长信箱李珍一户房屋改建的问题,我处派出专人到现场进行察看,现就有关情况调查如下:
一、李珍,大桥社区一组居民,家有7口人,房屋为二层,占地面积约100多平方。房屋内部确已因雨水泡坏,出现裂痕。
二、我处范围均为严控区,原则上不允许私房进行改建,但李珍一户的情况也属实情,且该户房屋并未在红线范围内。按照岳禁[2014]1号、2号文件精神,如建房必须按“三个三”原则进行改建。
三、针对李珍一户的情况,我们已上报给区规划分局,按照要求,户主提供相关材料和危房鉴定申请,由区房产局进行鉴定,具体是否能进行改建,还要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方可定论,如此户房屋鉴定为危房,可向规划部门申报进行改建。我们也会协助此户跟上级部门进行对接。
通海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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