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就:为何事业单位工资表审批部门2008、2010、2011、2013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2012和2014是人社局?这一问题咨询本网站,得到的回复为:
冰凌:
您好!
欢迎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的监督,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岳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工资共有两枚印章,分别是“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工资专用章”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在财政部门备案,效力相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工资。由于业务量大,业务经办人员两枚印章同时启用,经审批完毕后均可兑现相应增资额。
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现由于工作调动,接收单位需此证明,请问人社局能否出示此证明,并加盖公章?
冰凌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如果需要,我单位可出具相关证明。
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