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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08-13年工资表审批部门公章不同人社局能否出示证明?

本人曾就:为何事业单位工资表审批部门2008、2010、2011、2013年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2012和2014是人社局?这一问题咨询本网站,得到的回复为:

冰凌:

您好!

欢迎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的监督,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岳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工资共有两枚印章,分别是“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工资专用章”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在财政部门备案,效力相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工资。由于业务量大,业务经办人员两枚印章同时启用,经审批完毕后均可兑现相应增资额。

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信时间: 2014-03-10 09:24:17
回复时限: 2014-03-13 08:31:23
满 意 度: 满意

现由于工作调动,接收单位需此证明,请问人社局能否出示此证明,并加盖公章?

写 信 人:冰凌
写信时间:2014-04-04 12:15:05
信件回复:

冰凌同志:

你反映的问题如果需要,我单位可出具相关证明。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4-04-09 11:07:21
满 意 度:
再次反馈:
信件回复非常迅速。人社局工资福利科主动电话与我联系,相关事宜已经办好,服务意识非常好,办事效率非常快,人社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让我们感觉非常暖心。
再次回复:

冰凌同志:

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工作愉快,身体健康!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4-04-09 11: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