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我局收到《岳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来件处理单》(2014第11号)后,立即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对谢光海同志反映的养鸡场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3月18日,县环保局监察人员会同镇分管环保工作的人大副主席王志勇、湘北村村支书谢必汉等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诉求人所反映的养鸡场位于县鲇鱼须镇南街,该养鸡场经营负责人是杨学文(男、今年45岁,家住鲇鱼须镇准里村),自2002年购买原供销化肥仓库以来一直饲养蛋鸡至今。该养鸡场常年存栏养殖产蛋鸡约7000只,养殖过程中蛋鸡活动、鸣叫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老人、小孩的正常休息和学习,并且在收集、贮存鸡粪时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产生的气味恶臭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周边居民要求该养鸡进行搬迁,还一片洁净的空气。
由于该养鸡场的养殖规模未达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据此,我局根据调查情况,会同鲇鱼须镇分管环保负责人、村支书与养鸡场负责人及群众代表进行协调,双方当场达成了一致协调处理意见,因反映人属聋哑人,我局已将协调处理意见交由其妻弟和村支书谢必汉代为转达,具体协商如下:
一、养鸡场按时、定期对鸡粪进行清理,搞好周边的环境,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环境污染;
二、从现在起养鸡场不再进鸡苗继续养殖,将现有的存栏鸡7000羽养殖到2014年12月10日止,12月10日以后不再进行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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