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汨罗市桃林寺镇十龙桥村十一组的村民,这次回家过年,发现我村十一组2号的房子东边的山坳正在兴建一个利用废旧机油提炼柴油的炼油厂,该炼油厂距离京广铁路不到五十米,正好在一个山坳当中,非常隐蔽。现厂房已经建设完毕,三个火车皮大小的储油罐已经安装完毕,炼油管道也正在架设。
我想请问领导, 在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这种利用废旧机油提炼柴油的炼油企业不是已经划分为十五小企业明令禁止开办吗?怎么镇领导还能够批准建设,建成后如果对本村造成的空气污染,地面环境污染,地下水的污染,以及危及到京广铁路的安全应该由谁来负责。
希望领导能够实地调查,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桃林寺镇十龙桥村十一组正位于S201线的旁边,从岳阳开车过来,一过东风水库看到十龙桥村几个字的大石碑左转就是的,地名叫江背冲,沿着村屋前水泥路一直往上开,在本村最上面最后一栋房子东边的山坳中就是该厂。
请问领导怎么一直没有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回复我们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