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wchina同志: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福利湾村干部每年上门收取农民农业税,且没有国家规定的完税证提供一事,现回复如下:
一、国家已于2008年取消了农业税,不再存在收取农业税的问题。
二、按照政策规定,村内开展公益事业建设,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筹资按照人均不超过15元收取。
三、君山区属于国有农场,土地性质为国有,农民属于农业职工身份。农民承包田分为责任田和经营田两种,责任田免交承包费,而经营田则属于农民自愿承包的,需要缴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君山区实行的收缴标准是每亩120元的经营田承包费,并非农业税。
四、因收取的是经营田承包费,并非农业税,故使用的是君山区统一规范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专用收款收据。
特此回复。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