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区宣统部转发的《市长信箱》(2013年10月14日)“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的通知函为什么没有执行”一文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该花卉市场位于旭园路与青年东路交汇处东北角、电信花园小区南侧,该宗地为岳阳市启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2011年岳阳市启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易某、李某签订了3年的临时租用协议,2011年上半年建成营业,并取得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该宗地处原审批方案为一栋六层住宅楼(未建),因故一直闲置,后搭建简易花卉,属历史遗留问题,岳阳市启明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花卉经营户亦多次承诺,一旦市政府主导的洞庭大桥地段花卉市场建成,立即自行拆除该处花卉市场,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岳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