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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发的通知函为什么没有执行?
岳阳市规划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责令自行拆除电信花园南侧花卉市场违法建设的告知函”   岳规经函(2012)12号    此告知函,是2012年3月23日发出的,至今已有一年多,告知函中指出:“该花卉市场建设未经规划行政许可,系违法建设。”既然是违法建设至今为什么未拆除,也没有按文中所说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敬请市长在百忙中给予关注。谢谢!
写 信 人:苏冬生
写信时间:2013-10-12 15:09:45
信件回复:

收到区宣统部转发的《市长信箱》(2013年10月14日)“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的通知函为什么没有执行”一文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该花卉市场位于旭园路与青年东路交汇处东北角、电信花园小区南侧,该宗地为岳阳市启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2011年岳阳市启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易某、李某签订了3年的临时租用协议,2011年上半年建成营业,并取得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该宗地处原审批方案为一栋六层住宅楼(未建),因故一直闲置,后搭建简易花卉,属历史遗留问题,岳阳市启明星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花卉经营户亦多次承诺,一旦市政府主导的洞庭大桥地段花卉市场建成,立即自行拆除该处花卉市场,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岳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3年10月21日

回复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回信时间:2013-10-22 16:39:03
满 意 度: